永城职业学院2026年对口招生章程

作者: 时间:2025-12-31 点击数:

永城职业学院2026年对口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确保永城职业学院2026年对口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院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院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217号)文件、及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永城职业学院高职对口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永城职业学院。英文名称为“Yongcheng Vocational College”。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专科。

校址: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学府路002号,邮编:4766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设高职层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永城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施机构,负责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十一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院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不设预留计划。

第五章 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第十 学院所有专业学生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第六章 身体健康要求

第十 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不予录取”的情况,学院按“不予录取”执行。请考生认真查阅,按条件报考。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发现高考体检弄虚作假做退学处理。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我院所有专业均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以下疾病者,我院相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广告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室内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第七章 录取规则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招办录取,学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 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十 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

①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院学籍的2026年应届中职毕业生

参加2026年河南省对口招生考试且成绩达到划定的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十 学校执行河南省录取政策。按照“专业清”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分配录取专业,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同一专业类别的考生如出现投档成绩完全一致时,中职类专业依次按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排序;教育类专业依次按语文(幼师语文)、数学(幼师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第八章 费标准

第十 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为:文科专业3700元/年·生,理科专业42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生

第十  住宿费标准:400元/·生。

第九章 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一)服义务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三)国家奖学金: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五)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在校生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六)学院奖学金:根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习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1200元和800元。

(七)勤工助学: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月380元。

(八)学费减免:凡家庭经济非常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在籍全日制学生,均可申请减免学费。学费减免共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减免金额为本学年学费的100%,二等减免金额为本学年学费的50%。学费减免的等级根据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情况确定。

(九)特殊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主要用于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特殊性、突发性及临时性的经济困难。其中:“温暖过冬”御寒补助等专项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次300元;突发性及临时性的经济困难补助标准每人每次500元或1000元,特别困难者可由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其资助金额。

二十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

第十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名称及证书种类

第二十 学生学历证书的学名称:永城职业学院

第二十 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关于学历证书按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执行。

电话:0370-5171999  5171900  5172822

网址:www.ycvc.edu.cn

电子信箱:yczyxyzjc@163.com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永城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学制

师范

艺术

所属学科门类

学费(元/年)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510101

对口

3

理工类

42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510201

对口

3

理工类

4200

物联网应用技术

510102

对口

3

理工类

4200

应用电子技术

510103

对口

3

理工类

4200

云计算技术应用

510206

对口

3

理工类

4200

工程造价

440501

对口

3

理工类

4200

建设工程监理

440504

对口

3

理工类

4200

建筑工程技术

440301

对口

3

理工类

4200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

440302

对口

3

理工类

42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0211

对口

3

理工类

4200

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410113

对口

3

理工类

4200

应急救援技术

420905

对口

3

理工类

4200

餐饮智能管理

540201

对口

3

文科类

3700

大数据与审计

530303

对口

3

文科类

37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540106

对口

3

文科类

3700

市场营销

530605

对口

3

文科类

3700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530704

对口

3

文科类

3700

现代物流管理

530802

对口

3

文科类

3700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490104

对口

3

理工类

4200

表演艺术

550204

对口

3

艺术类

6000

音乐表演

550201

对口

3

艺术类

6000

广告艺术设计

550113

对口

3

艺术类

6000

视觉传达设计

550102

对口

3

艺术类

6000

室内艺术设计

550114

对口

3

艺术类

6000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550103

对口

3

艺术类

6000

小学教育

570103K

对口

3

文科类

3700

学前教育

570102K

对口

3

文科类

3700

早期教育

570101K

对口

3

文科类

3700

 

招生电话:0370-5171999  0370-517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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